2019年西安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考研考试科目、招生信息
学术型序号 | 专业、研究方向、科目组名称 | 名额 | 导师 | 初 试 | 复试科目 | |||
考试科目 | 专业基础课 (业务课一) 考试内容与要求 | 专业主课(业务课二) 考试要求 | ||||||
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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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曲 与 作 曲 技 术 理 论
| 作曲 |
招 收 8名
| 赵季平 教授 韩兰魁 教授 陆金墉 教授 高永谋 教授 陈大明 教授 程大兆 教授【特聘】 张豪夫 教授【特聘】 陈晓勇 教授【特聘】 刘 铮 教授【特聘】 程宝华 教授 梁红旗 教授 周煜国 副教授 赵海花 副教授 冯季勇 副教授 吴 延 副教授 郭 强 副教授 符译文 副教授 |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 任选一门 ③ 712作曲技术 综合理论A (业务课一) ④ 801专业课 (业务课二)
| 内容: 1.作曲: 室内乐写作; 2.和声: 和声写作; 3.复调: 三部对位写作; 4.配器: 根据钢琴谱片段改编成双管编制乐队总谱;
要求: 1. 共答两部分: 在2、3中抽签选一项作答;在1、4中抽签选一项作答。不得选择属于自己专业主课的内容(报考“曲式与作品分析”者必选4.配器)。 2.笔答; 每部分75分, 满分150分; 3小时
| (1)体裁:弦乐四重奏或钢琴曲写作; (2)结构:奏鸣曲式结构以内; (3)笔答。
| ① 511中外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② 专业面试、乐器演奏 ③ 外语听力口语 ④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视唱练耳、写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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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提示:
1.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文件及相关标准执行。
2.同等学力(含高职高专学历者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)及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,加试视唱练耳、写作,同时进行综合能力考察。
3.报考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的考生,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中小型器乐作品各一首,体裁不限。
作曲
1.(奥)阿诺德·勋伯格著,吴佩华译:《作曲基本原理》,上海音乐出版社(2007)
2.申克:《自由作曲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(2001)
3.欣德米特著,罗忠镕、姜丹译:《作曲技法》,上海音乐出版社(2002)
4.郑英烈:《序列音乐写作》,上海音乐出版社(1989)
才思考研联系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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